私刑,法律与公义
昨天和朋友谈到了多数性侵犯由于取证困难而难以立案的社会议题,我们都非常同情受害人 但也承认取证困难确实是事实。然后又听说有女性群体故意设圈套强行获取DNA诬告男性的案例…
我感叹道这就是互害性社会啊…
朋友觉得从理性上分析,这种设套的动机很难理解,设套的女性和受害的女性可能并不是同一批人,而且如果被证实是诬告,所要付出的成本会更大。
他说得不无道理。但我认为,没有一个人会故意为了行恶而去行恶。一个人去行一件事,必定是那个人眼中所认为的“善”。回到设套诬告上,如果把这种行为看作是一种对公刑执行不足的补偿,这样的动机是合乎行事者追求“善”的逻辑的。也就是用私刑补偿公刑(且不论这种私刑的目的是否真的正义,这种手段也已经不是正义的了)。
法律不是完美的,审判长,检察官,律师也不是神。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尚且无法对每一个案件给出完美的判决,更何况还是远远谈不上健全的国内法治系统,以及取证极其困难的性侵犯罪。于是,公权力在一个又一个判决下渐渐失去信用。
公权力失信,导致的结果是保障公义的第一道护城河崩溃了,群体之间的裂痕日益加重。
然而,人总是有对公义的诉求和渴望的。公权力满足不了,如果有信仰,仍然可以有一个承载公义的支点。然而很遗憾,国内民间没有真正的信仰。
因此公义无法被满足。当不公,罪恶发生的时候,无助的人类所能依赖的只有自己(施行私刑便是一种表现形式)。于是人和人之间被割裂,没有信任,最终导致互害。
说到这里,我对他说,要不是相信上帝最终要对世界有绝对公义的审判,看到世界上发生的这些事情,我可能早就已经崩溃了。
基督信仰其实是给了“公义(暂时)得不到伸张”这种看似无解的情形以完美的回应和出路的:
- 个人层面,如果要说受到了不公义的对待,那没有一个人比耶稣遭受更大的不公义(然而祂却以身作则教导我们说:赦免他们,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)
- 世界层面,上帝最终会对世界有绝对公义的审判(所以一切暂时被掩盖的真相,逃脱法网的性侵者,和稀泥的法律判决都会被审判)
从个人层面,基督信仰帮助人类学习如何回应不公义。
从世界层面,基督信仰承诺上帝一定会回应不公义。